企业投资项目何时可提交专项资金申请?
按有关规定应报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、核准的项目,可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并提出资金申请,资金申请报告公司,不再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;也可在项目经审批或核准同意后,资金申请报告费用,根据国家有关投资补助、贴息的政策要求,利川市资金申请报告,另行报送资金申请报告。
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,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审批单位批准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。
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核准或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,应在核准或备案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。但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要作为附件。
参考文件:
(1)《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)。
(2)关于印发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财企[2006]226号)。
(3)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做好2007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(发改办企业[2007]1819号)。
资金申请报告目录的主要内容
一章 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
1.项目申报单位概况。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重点经营范围、资产负债情况、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比例、以往投资类似项目的简要情况等内容。
2.项目概况。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地点、建设内容及规模、产品及技术方案、主要设备选型、投资规模、资金筹措方案等。
二章 战略规划、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
1.拟建项目与相关规划的关系。
2.拟建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的关系。
3.拟建项目与相关行业准入标准的关系。